中华优秀饮食文化具有包容性
儒家文化的“和为贵”思想锻造了中华文化的包容性,作为其重要部分的饮食文化包容性显著。中国人讲究民以食为天,不纠结于虚无缥缈,平和务实。与此同时,效仿天的博大包容,中国的饮食文化也展示了巨大的包容性。
食材广泛。中国饮食的取材非常广泛,许多动植物都曾经进入过食谱。在食物相对匮乏的古代,人类以吃饱为第一原则,所以在饮食中充满创造性,许多东西经过加工都可以变成食材。某种意义上,这是“万物皆备于我”“六经注我”的哲学思想在饮食文化中的折射。
品种多样。例如面食,如果只从充饥饱肚的角度讲,似乎面条馒头就够了,但是还有各类的包子、卷子、烧卖、油条、烙饼、饺子、馄饨等。每一个大类中还派生出诸多小品种。以包子为例,闻名中外的就有:北京庆丰包子、新疆烤包子、广东叉烧包、广东奶黄包、上海小笼包、开封灌汤包、天津狗不理包子、西安肉夹馍、山东水煎包、四川韩包子等等。
口味丰富。中国饮食的包容性,还体现在对不同个体的口味满足上,这一点尤其体现为调料的丰富。以食盐、白糖、味精、醋为基础调味品之外,酱类包括酱油、酱、虾油、鱼露、虾酱、豆豉、甜面酱、腐乳、豆瓣酱;酒类包括料酒、酒酿、红糟、酿造醋;油类包括麻油、辣椒油、花椒油;鲜用植物包括葱、生姜、大蒜、洋葱、辣椒、韭菜、香菜、香芹、山葵、韭黄、蒜苗;种子类包括胡椒、八角、小茴香、大茴香、豆蔻、芝麻、芥末、花生、孜然;果实类包括花椒、胡椒、肉桂、陈皮,不一而足。
饮食上的包容,反映了中华文明对各地风俗习惯的尊重,本质上是对社会中每个人的尊重。
中华优秀饮食文化具有道德性
在中国哲学中,“民”是一个核心概念,而与“民”息息相关的饮食文化同样蕴含着丰富的传统哲学思考和传统道德观念。因此,中华优秀饮食文化在具有审美价值、文学价值和民俗学价值的同时,还具有重要的教化功能和社会意义。在儒家思想中,饮食被认为是天理和人欲,也是人与人之间重要的纽带。饮食不仅仅是生活的必需、享受和休闲,更是一种重礼仪的伦理观念和处世之道,一种修身养性的自我约束。在道家的思想体系中,饮食是对自然的敬畏和对养生之道的探求,饮食不仅可以满足口腹之欲,也可用以养生,更可慰心灵。老子说:“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告诫人们要用平和自然的心态面对饮食、面对生活,时刻保持平和的生活状态。佛家在饮食上的追求与其相应形成的制度,例如断肉吃素、禁欲修行等观念,使得饮食成为约束自身的手段和途径,对中国饮食文化和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礼”作为中国文化和行为规范的核心,在饮食文化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如果说“俗”是饮食文化中自下而上产生影响的途径,那么“礼”就是自上而下形成的制法与规定。中国的食礼传统萌芽于先秦时期,受祭祀礼仪的启示,逐渐形成了丰富且具有约束性和传承性的饮食礼仪。饮食礼仪不仅是待客之道,更是社交的基础与场域,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教化晚辈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中华优秀饮食文化具有兼容并蓄性
自古以来,中华文化就提倡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显示出兼容并蓄性,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互鉴从未间断,饮食文化亦是如此。
中华饮食文化的发展史,亦是中外民族文化的碰撞融汇史。春秋战国时期,华夏族长期以“尊王攘夷”相号召,三代以来华夷杂处的局面为之一变。农牧业的地域分异格局逐渐形成,出现了长城以北由游牧民族统治的牧区政权、长城以南以汉族为主体的农区政权并峙的局面,农牧民族因生产结构的差异而形成各具特色的饮食文化。秦汉中央集权帝国建立之后,与北方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在形式上虽然表现为矛盾、对立与冲突,但在实质上是以统一、交流、融合为目的的。在饮食文化方面的表现是:一方面受秦汉王朝在边地置郡、徙民、屯垦之影响,少数民族亦渐知积谷、粒食。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企羡秦汉物质精神文明“款塞内附”(《三国志·魏志·文帝纪》),把游牧民族的饮食习俗带入中原地区。边远地区的畜种与畜产品也“衔尾入塞”,丰富了中原人民的生产与生活内涵。
美食带路,历史悠久。在海上、陆上丝绸之路中,菜肴就像风吹过所到之处,影响深远,饮食文化一直是交流的重要内容。西汉时期,张骞“打通西域”,将胡椒、胡豆、胡萝卜等食材引入中国人的餐桌;明朝时期,中国引入辣椒、甘薯、番瓜等农作物。与此同时,中国的茶叶、小麦等经济作物也进入了沿线国家百姓的口中。美食是润滑剂,也是亲和剂。食物的贸易性、文化性、亲和性,让人难以对其抵触,因此各国之间的食物交流均能潜移默化地为人们所接受,并进一步对当地的经济与文化产生作用和影响。